为什么?

应为凶手的潜意识里就要求他们这么做。

只有这样,才能达到他们的目的。

换句话来说,杀人不是终极目的,用特定的手法杀人,才是终极目标。

而这所有的一切,背后都会隐藏着一个不为人知的杀人动机。

就比如陈言在警校学习分析过红衣女子的连环杀人案。

凶手下手的目标,必须满足三个条件。

一是雨夜独身出现,二是穿着红色衣服,三是从事风情行业。

只有同时满足这三个条件,凶手才会动手。

那么,这个凶手下手的背后,也一定有这方面的动机存在!

只不过,陈言认为自己还没有发现而已。

……

现场勘察结束后,专案组会议室。

“优美佳整形美容医院是背靠第一医院的附属机构。”任宏丰在做案情介绍。

“这家医院使用的楼栋是第一医院门诊楼的附楼,因为门诊楼最近在做外立面装修,所有外设监控都拆除了。”

“而死者所在的值班室,位于两楼的连接处,是楼内监控的死角……”

凶手一定是考虑到了这一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