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这名保安的供词,张保山在27日晚上,和他一起喝酒。

原本,按照巡逻计划,这名保安应该在12点钟开始巡逻,1点钟结束。

可是,天色黑下来后,张保山就拉着保安喝酒。

主动买了下酒菜,还有两瓶二锅头。

两人从27日下午5点钟开始喝酒,一直喝到半夜。

“当时我虽然喝多了,但是快巡逻的时候,我看了一下桌上的石英钟,十二点钟,张队长主动说我喝多了,他替我巡逻。”

这是这名保安的原话。

“大概一点多,我上厕所,看到张队长的床上有人,肯定不会错……”

这就是张保山没有作案时间的绝对证明。

可是,这名保安的话,就一定是真的吗?

当然,陈言的意思,并不是说这个保安作假证。

毕竟,涉及到杀人案,这个保安肯定没这个胆子。

可是,如果这个保安当天晚上看到的一切,并不是真的呢?

比如说,桌子上的石英钟,想要改一下时间,是非常容易的。

还有张保山的床铺。

当时的保安只是看到张保山的床铺上有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