榴弹炮阵地,中校营长考托斯正愤怒地大吼。阵地上十二门榴弹炮,全部被炸毁,成了一堆废铁。
“这是美国陆军的财产,负责警卫的人员都应该给榴弹炮陪葬!”考托斯怒吼道。
他的话却引来暗自嘲讽,在朝鲜丢的装备多了,就这十二门炮,简直不值一提。
当然,这十二门炮被毁,明天进攻就少了很多火力。也就是说,不怪考托斯火急火燎,作为战场上的战士,他却弄丢了自己的枪。
师长史密斯却不认为这是一个坏消息。今天攻击顺利,除G团士兵作战勇敢,应受到嘉奖外,火力优势更是取得胜利的关键因素。
能动如此阵仗,来偷袭炮兵阵地,恰恰说明,当面志愿军已对美军火力产生恐惧。这很好,史密斯下令,立即调榴弹炮第三营上来,明天早上十点之前,务必进入战斗状态,参加对志愿军的攻击。
天就要亮了,大部队就要撤下白马山,留下一团一营三连。三连战士年是,站在壕沟旁边,目送大家下山,向后撤退。
栓子忽然觉得,这种送行方式很特别,与往常截然相反。以往,都是大家目送英雄出征,向前冲锋。但因为要在山上挖坑道,一团和二团战士都在山上。
其实都一样,都是把英雄留在最前线。
冯奎留下了,此时他的职务是一团一营长。其实以冯奎能力,他早该当营长了,只是他言语不多,就是不善言谈,不善表达。当指挥员是要有语言表达能力的,而且还要干练简洁,快速表达自己意思。
其实栓子觉得这不是毛病 是能锻炼出来的玩意。不就是说话吗,说的多了,就善于表达了。
打下敌机,栓子可谓是擅作主张,把冯奎从连长提拔到营长。因为栓子发现,冯奎打仗真的很勇敢,也善于动脑子。
因为一团一营营长牺牲、副营长受重伤,冯奎也就从二团来到一团,担任一营长。
冯奎把二连、三连交给教导员和副营长,他留在了山上。他的理由很充分:“军长都说了,咱们师的特点和作风是师长当团长,团长当营长,那我这个营长就来当连长!”
栓子也不知道该不该同意,而且那只是军长对D师的一种评价,具体的说,是对赵鹏举的评价,但并不能代表全师。